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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行业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重点任务

2022-10-14 新闻动态 浏览 989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指出,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发电行业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火力发电、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需要开展年度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工作。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重点任务有以下几点。

元素碳含量的检测重点排放单位可以自行检测或委托外部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测定采用表1所列的方法标准。


元素碳含量应于每次样品采集之后40日内完成该样品检测,并通过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或经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应同时包括样品的元素碳含量、低位发热量、氢含量、全硫、水分等参数的检测结果。报告应盖有CMA资质认定标志或CNAS认可标识章。

重点排放单位应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在每月结束后40日内,按生态环境部要求,通过环境信息平台对与碳排放量核算相关的原始参数数据及其盖章版台账进行存证,并于每年3月31日前编制提交上一年度的排放报告,包括基本信息、机组及生产设施信息、活动数据、排放因子、生产相关信息、支撑材料等温室气体排放及相关信息。

信息要求公开。重点排放单位应按生态环境部要求,接受社会监督,在履约期结束后公开该履约期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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